來源:齊魯網
2017-03-20 09:19:03
濱州高新區江南水庫項目
齊魯網濱州3月20日訊 濱州市高新區青田街道辦大道王村村民王海龍在2010年4月份承包了本村六畝二分地養殖龍蝦,小兩口起早貪黑先后投入了3萬多元的費用,沒想到11年村里通知要建設江南水庫,他們承包的魚池需要收回,給了7000元后,2013年6月份前任村書記因為帳目問題被當地司法部門處理,判刑三年九個月,賠償的事情也就沒有了下文。王海龍多次到高新區青田辦事處財政所核算中心、田樓管區以及村現任書記處反映,都沒有給出個明確答復。
村書記被判刑 補償款沒人管
王海龍說,當時他們是晚上開工挖的水庫,有些村民還沒有簽字,自己蝦池上建的水泥柱子和鋼絲網也沒來得收拾,蝦苗一點也沒有撈上來,可以說是血本無歸。
“當時村里前任書記和俺協商說是讓俺在2012年的5月份把蝦苖撈上來賣了之后再施工,但是他們卻在11年的10月份就開工了,挖的時候他們也沒有通知俺,當時已經上冬結冰了,龍蝦在天氣冷了會鉆到泥里面去過冬,一點都逮不出來,俺發現他們挖了后就去找村里,書記就給了俺7000塊錢的補助,說是有6000元錢的承包費還有1000元錢的附屬物賠償,我一算這個還不夠就找他,他說是等上面的賠償下來以后再算,這樣一直拖到了13年,村里人們都找他,上面發現他貪污,被判了三年九個月,結果就沒人管這事了。俺兩次到鎮上找一個姓張的副鎮長,他說得要等著村里選出書記來才能處理,結果新書記選出來了,他又說他不知道啥事,他不管。這幾年村里和鎮上來回推,都說不管,這樣一直就拖到現在。”王海龍的妻子劉麗娜說。
“俺是在原來村書記出事后才干的書記,當時交賬時是和包村干部交接的,村里的預付款和欠帳等也都打了單子,但是具體的帳目不讓村里看,里面的事也不可能這么標準,錢和帳目都在辦事處核算中心管著,你要先去核算中心算出帳來,看看有沒有你的,村里才能處理。”這位現任村書記這樣和王海龍說。
村書記出獄后 才能處理
“關于村里的賠償現在錢都已經下來了,至于是啥賠償標準我也不是很清楚,當時村里的帳目很亂,原來村書記也是因為這事進去的,你們可以找管區,查一下當時的標準和賠償。”青田辦事處財政所核算中心人員這樣答復。
田樓管區書記則拿出了一張賠償統計表,“當時賠償了你7450塊錢,賠償事由是藕地賠青,這個必須要等到原來那個村書記出來以后才能處理,現在沒法操作,當時他也退了20多萬,里面到底是啥情況我們也不了解,只有問他才最清楚,他馬上就出來了,當時寫了個藕苗,到底是蝦苗還是魚苗不清楚,你這還賠了你7000多塊錢,他們有的啥也沒賠著。”管區書記這樣和王海龍說。
原來的村書記出獄后還能處理這些事情嗎?村民的賠償款什么時候才能賠償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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