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齊魯網
2018-12-26 00:36:12
齊魯網濱州12月26日訊 近日,濱州博興的高先生購買了一輛朗逸汽車,又在經銷商那里交了6000元買了保險。可是事后高先生到人保一查,只查到了四項保險,價值3400多元,錢數對不上,剩下的2500多元去哪了?
新車買“全險”,錢數對不上?
高先生告訴記者,自己是9月22號在博興眾合汽車銷售有限公司購買了一輛朗逸車,當時經銷商強制要求在店里買全險,他們合計了一下,全險一共是六千塊錢。考慮到經銷商全權負責買保險比較省事,高先生就把六千塊錢交給了經銷商的工作人員。
高先生說后來自己到人保調查了一下,他們只給入了四項保險,商業保險合計2300多,再加上交強險,保險合計3400多。
明明交了六千元,可仔細一查,卻發現經銷商并沒有給自己的新車購買相應價值的保險,那么,剩下的2500多元去了哪呢?高先生決定去店里問個明白。
高先生說,在那里銷售公司給出了一個自保協議,主要包括這幾方面,玻璃險、劃痕險和太陽膜險,在買車的時候,經銷商對自保協議沒有任何提及,上面沒有任何收費項目,而且沒有經過本人簽字確認。
購買“自保險”,提前告知了嗎?
高先生說,購買車險時經銷商并沒有告訴他,其中一部分錢要用來購買所謂的“自保險”。他想經銷商把自保險的錢給退回來,因為自己沒有認可,銷售方沒有任何提及,所以想退回來,自己買其他保險。”
對于高先生并沒有簽字的自保險協議,銷售方會作何解釋呢?記者和高先生來到了濱州博興眾合汽車銷售有限公司。
濱州博興眾合汽車銷售有限公司工作人員說跟高先生說了,一開始買車的時候說過,說有自保險。但高先生表示自己不知道,自保險協議也沒有簽字。工作人員說沒有簽字是后期捎過來的,所以沒有簽字。
高先生表示:“他們一直宣稱跟我說過,但是在我購車,一直到他們拿出這個自保協議之前,我一直未知,我一直不知道有這個自保協議。”
協商一致,退還部分費用
濱州博興眾合汽車銷售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員決定和高先生就保險一事進行協商。工作人員說:“他提出返還1600元,我們協商后同意了。我們工作確實存在失誤,所以我們決定給他一定補償。”
暫且不說這所謂的自保險究竟能起到多大的保障作用,最起碼要讓車主入保,就得讓人家知曉吧,而且口說無憑,最終都必須落實到文字上。這也是對車主起碼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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