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齊魯網
2019-07-03 10:57:07
齊魯網濱州7月3日訊 7月2日,博興交巡警大隊查處一起尋釁滋事案,行政處罰違法行為人邵某峰(男,45歲,博興縣喬莊鎮人)。
7月1日晚上22時許,交巡警大隊在博興縣博城一路執勤糾正違章行為時,某小區一居民在周邊遠處錄像,并發微信朋友朋友圈對執勤民警謾罵,周圍的圍觀群眾向執勤民警反映此問題后,但無法確定該人的身份,民警根據該人朋友圈以前的內容,確定該人從事服裝生意,并獲得此人一張照片,該男子隨后在微信“某業主群中”發視頻謾罵民警,民警通過該人朋友圈的內容研判,逐步確定了某小區的邵某峰有重大嫌疑,并于當日23時15分,將該人抓獲,邵某峰對其違法事實供認不諱。
經查,邵某峰為了尋求精神刺激,在錄制民警執法過程中加入自己謾罵的語言,先后編制十一段視頻發到微信群內,造成惡劣影響。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六條第四項之規定,對邵某峰行政拘留的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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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人民警察法》第三十五條規定:拒絕或者阻礙人民警察依法執行職務,公然侮辱正在執行職務的人民警察的,給予治安管理處罰。以威脅方法實施前款規定的行為,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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