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網·閃電新聞8月26日訊 8月26日,濱州市衛生健康委官網發布《關于做好憑身份證落實老年人優待工作的通知》(濱衛老齡函〔2020〕1號),決定自2020年9月1日起,停辦老年人優待證,憑身份證落實老年人優待工作。
深化“放管服”改革 持續推進“減證便民”
《山東省優待老年人規定》(魯政發〔2011〕54號)第三十九條規定,老年人憑《山東省老年人優待證》或者身份證在全省范圍內享受本規定各項優待,并享受各地不因戶籍所在地設定的各項優待。《山東省老年人優待證》由省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統一樣式,各市、縣(市、區)老齡工作機構制作發放,老年人自愿辦理。《濱州市優待老年人規定》(濱政發〔2012〕30號)第二條規定,老年人憑《山東省老年人優待證》或者身份證在本市范圍內享受本規定各項優待,并享受各地不因戶籍所在地設定的各項優待;第二十九條規定,外地、香港、澳門及臺灣地區老年人,外籍老年人,憑居民身份證、護照、當地政府或者老齡工作機構發放的老年人優待證或其他同等級合法證件,享受本規定中的生活服務優待和文體休閑優待待遇。
山東省、濱州市優待老年人規定都明確指出,《山東省老年人優待證》與居民身份證在老年人享受優待政策上具有同等效力。《山東省老年人優待證》與居民身份證記載信息相同,居民身份證完全具有證明老人年齡的功能。
推行憑身份證落實老年人優待工作,既是貫徹國務院、省政府和市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客觀要求,也是落實持續推進“減證便民”,增進老年人福祉的重要舉措。
停辦老年人優待證,用身份證落實老年人優待政策后,既可以節省大量行政資源,又減輕老年人辦證負擔。此外,老年人持本人居民身份證,就能享受各項優待服務,能真正實現老年人優待福利的全覆蓋。
廣泛宣傳 增加群眾知曉度
從即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全市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老齡辦)及提供涉老優待服務單位、辦證窗口單位根據通知精神,廣泛宣傳用身份證落實老年人優待工作的意義,憑身份證完全可以享受省、市優待老年人規定的各項政策。
辦證窗口要及時張貼停止辦理老年人優待證、用身份證落實老年人優待工作的通知。
9月1日起 停止辦理老年優待證服務
2020年9月1日起,全市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老齡辦)及時協調編辦將與老年人優待證辦理相關服務事項從本級政務服務清單中取消。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老齡辦)及時通知各辦證窗口單位停止辦理老年人優待證服務。
2020年9月1日—9月30日,各辦理老年人優待證服務窗口單位清點尚未使用的空白老年人優待證,交回各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老齡辦)封存或銷毀。
2020年9月1日—12月31日,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老齡辦)及提供涉老優待服務的單位要全力做好宣傳解釋工作,對持老年人優待證或本人居民身份證的老年人,均同等享受《山東省優待老年人規定》(魯政發〔2011〕54號)、《濱州市優待老年人規定》(濱政發〔2012〕30號)規定的諸項優待政策。各級提供涉老優待服務的單位對老年人持老年證或本人居民身份證,均同等提供優待服務。
自2021年1月1日起老年人持本人居民身份證即可享受省、市優待老年人規定的各項政策。
聯系電話:老齡健康科 0543-8198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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