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網·閃電新聞2月18日訊 2月17日,正月初六,按照《濱州市煙花爆竹燃放管理辦法》規定,市主城區東西南北四條環城道路以內以及縣(市、區)建成區,從2月17日零時起禁止燃放煙花爆竹,但仍有市民罔顧辦法規定,違規燃放。對此,濱城公安嚴厲查處,截至2月17日下午,已處罰23人,當場制止20余次。
上午9時許,分局民警巡邏至黃河八路渤海四路附近時,發現某門店前正在燃放煙花爆竹,民警立即上前詢問,并迅速將其傳喚至派出所。經詢問發現,該男子付某為“圖吉利”,違規燃放煙花爆竹。隨后,民警依法對其罰款500元。
為深入貫徹《辦法》規定,切實加大對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打擊力度,分局進一步增派巡邏警力,增加街面見警率,及時發現街面燃放煙花爆竹行為,能制止的堅決制止,已經燃放的依法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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