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網·閃電新聞4月8日訊 4月8日,濱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濱城區大隊發布對涉案車輛進行處理的公告。濱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濱城區大隊因交通違法或交通事故依法查扣機動車211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一百零七條、《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公安部第146號令)第五十八條之規定,請下列機動車駕駛人、所有人或管理人,自本公告之日起三個月內主動到原作出扣留的單位接受處理。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到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對扣留的車輛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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