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網·閃電新聞7月31日訊 7月31日,記者從濱州市濱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獲悉,為了防治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氣污染,保護和改善大氣環境,保障公眾健康,進一步規范濱城區非道路移動機械銷售,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規,發布濱城區非道路移動機械銷售管理告知書。
現對非道路移動機械銷售有關要求公告如下:
一、非道路移動機械,是指以壓燃式、點燃式發動機和新能源為動力的移動機械和可運輸工業設備。包括工程機械(含裝載機、推土機、壓路機、瀝青攤鋪機、 非公路用卡車、挖掘機、叉車等)、材料裝卸機械、工業鉆探設備、機場地勤設備、空氣壓縮機、發電機組、漁業機械、港口碼頭地勤設備等裝配有發動機的移動機械和可運輸工業設備。
二、非道路移動機械不得超過標準排放大氣污染物。禁止生產、進口或者銷售大氣污染物排放超過標準的非道路移動機械。
三、禁止制造、進口和銷售裝用第二階段柴油機的非道路移動機械,所有制造、進口和銷售的非道路移動機械應裝用符合GB20891標準第三階段要求的柴油機。
歡迎和鼓勵社會公眾積極舉報非道路移動機械銷售違法行為,對舉報線索,將認真調查處理,并嚴格為舉報人保密,切實保護舉報人合法權益。舉報電話:0543-321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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