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網·閃電新聞11月18日訊 近日,濱州市立足一線執法實際,在山東省率先制定出臺《行政執法用語規范指引》《行政執法檢查行為規范指引》《行政處罰行為規范指引》“三個指引”,有效破解執法不嚴格、不規范、不文明難題,著力打造執法標準化“濱州樣板”,擦亮法治政府建設“濱州名片”。
規范執法用語,傳遞執法“溫度”
《行政執法用語規范指引》緊緊圍繞亮證執法、現場勘驗、調查取證、扣押涉案物品、宣告行政處罰決定、收繳罰款等重要執法環節,對執法人員與當事人接觸時的執法用語進行統一規范,為其提供基本遵循。通過規范執法用語,有效傳達執法管理意圖,強化職責履行,做到文明執法、柔性執法,杜絕執法“生冷硬”、粗暴執法,積極樹立執法隊伍良好形象。
規范執法檢查,加強執法嚴肅性
《行政執法檢查行為規范指引》以打造法治化營商環境為切入點,全面落實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對行政檢查方案制定、執法檢查裝備配備、涉企執法檢查、“雙隨機、一公開”檢查、部門聯合執法檢查等規范要求等作出具體規定,從嚴規范涉企執法檢查行為,實質性壓減涉企執法數量。通過規范行政執法檢查行為,把嚴的主基調貫穿執法全過程,做到依法有序檢查,杜絕亂檢查、隨意檢查,切實提升執法監督的準確性和實效性,為企業健康發展創造良好環境。
規范行政處罰,提高執法公信力
《行政處罰行為規范指引》,堅持實體與程序并重,對行政處罰的簡易程序、普通程序、聽證程序、執行程序、監督程序等適用條件提出明確要求。通過規范行政處罰行為,促進執法部門依法行政,做到行政處罰程序合法、事實清楚、證據確鑿、適用法律準確,依法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不斷提高群眾滿意度。
下一步,濱州市將加強對《行政執法用語規范指引》等“三個指引”的培訓學習,強化行政執法監督,確保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推動法治政府建設邁上新的臺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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