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網·閃電新聞1月26日訊 1月24日,博興縣公安局陳戶派出所行政處罰1名涉疫違法人員。
1月24日,陳戶派出所走訪排查發現官王村王某某居家健康監測期間違反防疫規定外出,且到銀行等人員密集場所活動,存在較大風險隱患。陳戶派出所迅速行動,聯系鎮防疫專班人員前往處置,在依規做好自我防護情況下,將王某某帶至派出所詢問。經批評教育,王某某認識到自己的錯誤,承認自己違反規定擅自外出,造成疫情防控隱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第一款第(一)項之規定,陳戶派出所對王某某拒不執行人民政府在緊急狀態下依法發布的決定、命令的行為,依法對其作出罰款二百元的處罰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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