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網·閃電新聞7月29日訊 日前,博興縣紀委監委對濱州市生態環境局博興分局綜合執法大隊原副大隊長李連軍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李連軍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消費卡;違規借用管理服務對象的錢款,從事營利活動;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環保檢查、環評審批等方面謀取利益,并非法收受他人財物。
李連軍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博興縣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決定給予李連軍開除黨籍處分;由濱州市生態環境局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追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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