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網·閃電新聞9月27日訊 9月27日,惠民縣公安局交警大隊發布消息,為維護道路交通安全和暢通,創造良好的交通安全形勢,加強和規范教練車的通行管理,有效防控各類風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實施條例等法律規定,將惠民縣開發區的訓練路線做出如下調整:
一、訓練路線
孫武一路(樂安一路至樂安二路)路段、樂安二路(孫武一路至孫武二路)路段。
二、訓練時間
夏季和秋季:7:00至20:00;
春季和冬季:8:00至19:00;
(7:30至8:30、11:30至14:30、17:00至18:30,高峰時間禁止進行教練活動。)
三、訓練要求
在道路上學習駕駛應當按照指定的路段、時間進行,不得乘坐與教學無關的人員;教練員必須隨車攜帶教練員證、駕駛證、行駛證等有效證件,學員必須持有學習機動車駕駛技能證明。在允許訓練的路段和時間內,教練車應按照安全和暢通的原則進行訓練,并服從交警指揮。訓練路線有重大活動或交通管制時,該路線停止訓練,嚴禁在橋梁、隧道、窄路、急彎、陡坡、臨水臨崖、城區道路、集鎮等路段訓練。凡違反規定的,一律按有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罰。
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網友評論僅供網友表達個人看法,并不表明齊魯網同意其觀點或證實其描述我來說兩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