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齊魯網
2020-02-11 20:06:02
齊魯網·閃電新聞2月11日訊 2月11日,濱州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處置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辦公室發布關于進一步嚴格落實在零售藥店購買發熱、咳嗽藥品人員信息登記報告制度的通告。以下是通告全文:
當前,濱州市疫情防控進入了關鍵時期,加之復工復產復學人員驟然增多,形勢異常嚴峻,各縣(市、區)、各零售藥店、廣大市民朋友、返濱人員務必克服麻痹思想和松懈情緒,進一步落實市醫療保障局、市市場監管局聯合印發的《關于建立疫情防控期間零售藥店購買發熱、咳嗽藥品人員信息登記報告制度的通知》(濱醫保發〔2020〕3 號)有關要求,做到“六個嚴格”:
一、嚴格落實體溫測量。各零售藥店要采取封閉式管理,科學設置進出通道,在每個出入口設置檢測卡口,張貼明顯標識,配備專門檢測人員和體溫檢測設備,明確檢測人員職責,對所有進店人員進行體溫檢測并做好記錄,對異常情況及時采取處置措施。代他人購藥的,應同時如實報告用藥人體溫情況。對體溫檢測超過37.3 ℃的用藥人或代購人,要引導其到當地發熱門診就診。
二、嚴格落實工作人員防護。根據疫情防控需要,為工作人員配備口罩、手套、防護用具、洗手液、消毒水、酒精等防護和消殺用品,工作期間全程佩戴口罩,做到勤洗手、不隨地吐痰、不亂扔垃圾,廢棄口罩等防疫物品統一回收、集中處理,確保現場工作人員個人安全。
三、嚴格落實定期消毒制度。對藥店內部公共空間和工作人員生活、就餐等場所的設施、設備每天至少消毒一次,重點區域增加消毒頻次,并做好消殺防疫記錄備查。加強對公共區域通風換氣,停止使用中央空調,并保持空氣流通。
四、嚴格落實實名登記制度。藥店負責對購買發燒、咳嗽等藥品的用藥人身份信息進行查驗,要求用藥人提供身份證或醫保卡等有效身份證明;代購的,代購人員要出示本人身份證或醫保卡等有效身份證明、用藥人手機號、身份證號,先登記代購人信息,再登記用藥人信息(用一個序號即可)。登記前藥店工作人員要對用藥人、代購人進行身份核實,登記時要對登記過程進行現場監督,登記后要進行信息抽驗,確保信息真實有效。
五、嚴格落實信息報送機制。醫保定點藥店對登記的信息務必于每天下午如實上報給當地醫保部門,非醫保定點藥店上報給當地市場監管部門,并存檔備查,登記當場發現有疑似湖北籍感染患者的要隨時向屬地疫情處置指揮部報告。縣(市、區)醫保部門、市場監管部門要安排專人負責及時收集匯總各零售藥店登記信息,于當日分別報送市醫保局、市市場監管局。市醫保局、市市場監管局、市大數據局要通過大數據手段對匯總后的信息進行清洗梳理,在提取出有效信息后,及時傳送給市疫情處置指揮部,安排重點排查防控,實現數據共享、聯防聯控。
六、嚴格落實監督管理。各縣(市、區)醫保部門、市場監管部門要根據各自職責,把落實好登記報告制度放在疫情防控突出的位置,不定期進行現場指導,守好零售藥店這道關口,織牢織實登記報告制度這張網。要設立舉報電話,廣泛發動,群防群控,發動群眾監督登記制度落實、疫情防控責任履行等情況。
各零售藥店要切實履行好本店疫情防控主體責任,各縣(市、區)要承擔好屬地管理責任,嚴格執行責任追究和倒查機制,不允許出現謊報、瞞報、漏報等行為,對防控不力的要進行問責、追責。
廣大市民朋友和返濱人員都要自覺遵守疫情防控要求,主動配合做好在零售藥店購買發熱、咳嗽藥品信息登記制度,對刻意隱瞞、拒不配合造成嚴重后果違反法律法規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終止日期另行通告。
想爆料?請登錄《陽光連線》( https://minsheng.iqilu.com/)、撥打新聞熱線0531-66661234,或登錄齊魯網官方微博(@齊魯網)提供新聞線索。齊魯網廣告熱線0531-81695052,誠邀合作伙伴。
網友評論僅供網友表達個人看法,并不表明齊魯網同意其觀點或證實其描述我來說兩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