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濱州日報
2018-10-29 11:43:10
目前,我市第四次經濟普查單位清查入戶登記工作正在進行。我市普查員佩戴普查機構統一印制的普查員證件,上門采集單位清查數據。那么,經濟普查到底是什么,單位清查又有哪些內容呢?為此,記者采訪了市第四次經濟普查領導小組副組長、市統計局局長李茂生。
目前進行的入戶登記是確保普查對象不重不漏、普查報表發放準確的關鍵環節
記者:為什么要開展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
李茂生:經濟普查是我國一項重大的國情國力調查,全面調查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的發展規模、布局和效益。簡單來說,經濟普查就是給咱們國家“摸家底”,每次普查都為我們掌握國家經濟總量及發展變化趨勢提供了權威翔實的一手資料。社會發展瞬息萬變,要全面深入了解經濟出現了哪些新變化、新亮點、新問題,就要定期普查。
記者:經濟普查不是2019年1月1日開始嗎?為什么現在就要入戶登記?
李茂生: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正式普查開始時間為2019年1月1日,但在正式普查開展之前,要先確定好普查對象,既要查清楚有哪些單位、企業、個體戶,還要知道他們在哪里、具體做什么,這些都是經濟普查中單位清查工作的重要內容,也是確保普查對象不重不漏、普查報表發放準確的關鍵環節,是開展普查登記前的重要一步。因此,整個經濟普查入戶登記分為兩個階段,一是9月份開始的單位清查入戶登記,二是2019年1月1日開始的正式普查登記。
單位清查的對象是在我市范圍內從事經濟社會活動的全部法人單位、產業活動單位,以及從事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的個體經營戶
記者:哪些單位要參與單位清查?個體戶要參加清查嗎?
李茂生:單位清查的對象是在我市范圍內從事經濟社會活動的全部法人單位、產業活動單位,以及從事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的個體經營戶。
具體范圍包括:農、林、牧、漁業,采礦業,制造業,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生產和供應業,建筑業,批發和零售業,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住宿和餐飲業,信息傳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金融業,房地產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教育,衛生和社會工作,文化、體育和娛樂業,以及公共管理、社會保障和社會組織等國民經濟行業。
記者:普查對象要填哪些信息?
李茂生:按照單位清查方案規定,法人單位和產業活動單位需要提供的信息包括: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單位詳細名稱、法定代表人(單位負責人)、單位所在地及區劃、單位注冊地及區劃、聯系電話、行業類別、機構類型、登記注冊類型、開業(成立)時間、運營狀態、執行會計標準類別、是否有能源產品生產銷售、法人單位下屬產業活動單位情況、產業活動單位歸屬法人單位情況等。個體經營戶需要提供的信息相對單位較少,主要包括:有無工商營業執照、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個體經營戶名稱、個體經營戶戶主姓名、所在地及區劃、聯系電話、行業類別、從業人員期末人數、女性從業人員期末人數。
記者:普查機構將如何采集資料?
李茂生:普查員會佩戴普查機構統一印制的普查員證件,上門采集清查表信息,請配合好普查機構做好清查信息的登記工作。2019年1月1日開始,普查員還會根據填報的清查信息,上門采集正式普查登記資料。
記者:經濟普查對象應如何配合做好單位清查?
李茂生:普查對象的支持配合是確保清查工作順利開展的關鍵。《全國經濟普查條例》規定,經濟普查對象有義務接受經濟普查機構和經濟普查人員依法進行的調查;經濟普查對象應當如實、按時填報經濟普查表,不得虛報、瞞報、拒報和遲報經濟普查數據;經濟普查對象應當按照經濟普查機構和經濟普查人員的要求,及時提供與經濟普查有關的資料。
經濟普查取得的單位和個人資料,嚴格限定用于經濟普查的目的
記者:報送的普查資料會泄露嗎?
李茂生:不用擔心報送的資料會泄露。根據《全國經濟普查條例》的規定,各級經濟普查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對在經濟普查中所知悉的國家秘密和經濟普查對象的商業秘密、個人信息,應當依法履行保密義務。經濟普查取得的單位和個人資料,嚴格限定用于經濟普查的目的,不作為任何單位對經濟普查對象實施處罰的依據。
記者:可以不參加經濟普查嗎?
李茂生:不可以。普查對象參與、配合好經濟普查是應盡的法定義務和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實施條例》《全國經濟普查條例》的規定,請積極配合好普查員的工作,如實提供真實準確的信息。對拒絕或者妨礙普查機構、普查人員依法開展工作的行為,或虛報、瞞報、漏報清查資料的普查對象,將依法予以處罰,情節嚴重的將被發布到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實施聯合懲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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