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網·閃電新聞9月27日訊 日前,中共博興縣紀律檢查委員會、博興縣監察委員會對博興縣原環保局副局長王祖學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王祖學違反政治紀律,與他人串供、訂立攻守同盟,向組織提供虛假情況,掩蓋事實,對抗組織審查調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消費卡;違反組織紀律,在組織談話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違反廉潔紀律,違規從事營利活動,經商辦企業,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向管理服務對象推銷商品;利用職務便利,收受他人財物并為他人謀取利益,涉嫌受賄犯罪。
王祖學身為中共黨員、國家工作人員,政治意識淡薄,個人主義至上,置組織教育挽救于不顧,對黨不忠誠不老實;毫無原則底線,無視黨紀國法,作風霸道,利用職務便利大搞權錢交易、以權謀私,在環境準入、環境執法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嚴重破壞環保部門形象,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并涉嫌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之后不收斂、不收手,在受到組織紀律處分后仍不思悔改,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博興縣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決定給予王祖學開除黨籍處分;由博興縣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王祖學簡歷
王祖學,男,漢族,1967年3月出生,博興縣曹王鎮東魯村人,大學文化程度,1989年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9年7月參加工作。1989年7月至1994年3月任博興縣農業局技術員;1994年3月至1998年10月任博興縣農業局農技推廣站副站長;1998年10月至2001年4月任博興縣蔬菜辦公室副主任兼農技推廣站站長;2001年4月至2003年10月任博興縣蔬菜辦公室主任;2003年10月至2004年2月任博興縣農業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兼縣蔬菜辦主任;2004年2月至2016年9月任博興縣環保局黨組成員、副局長;2016年9月至2020年5月任博興縣環保局一級科員;2020年5月至今任濱州市生態環境局博興分局一級科員。曾于2016年9月2日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行政撤職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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