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網·閃電新聞11月30日訊 11月30日,記者從濱州博興縣化工園區服務中心獲悉,為進一步提升化工園區安全保障水平,規范園區內人員和車輛管理,根據《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強化工園區安全管理的指導意見》(安委辦〔2012〕37號)、《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促進化工園區規范發展的指導意見》(工信部原〔2015〕433號)、《應急管理部關于印發化工園區安全風險排查治理導則的通知》(應急〔2019〕78號)和《山東省化工園區管理辦法》(魯工信化工[2020]141號]),以及《濱州市關于加強化工園區封閉管理工作的通知》(濱化安轉辦[2020]52號])文件要求和精神,經研究決定,自2020年11月30日0時起,博興化工產業園實行封閉化管理,與化工園區無關人員、車輛嚴禁進入化工園區。
園區封閉范圍為,東至京四路,西至新博路,南至距支脈河1公里,北至興博十二路。
園區卡口設置為,園區西界由新博路進入園區興博九路、興博十路、興博十一路路口,三號支溝堤岸路路口;園區北界由興博十二路進入園區興業九路、興業十路路口;園區東界由興業十一路進入興博十一路、興博十路路口,三號支溝堤岸路路口;園區南界由興博七路進入園區興業八路、興業九路路口。
相關注意事項
(一)政府、企業和企業職工的自有車輛經管理后臺采集車輛及駕駛員信息后,通過卡口車牌識別或門禁卡進出園區;到園區進行公務活動的外來人員、車輛經崗亭卡口登記后,獲得臨時出入園區權限。
(二)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進入園區必須沿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專用車道按限速和標志提示行駛,嚴禁園區內隨意停放。未按預約時間段提前到達的危化品車輛,必須進入園區專用停車場等待,不得在園區或周邊滯留。
(三)嚴禁無關人員、車輛穿行化工園區。化工產業園周邊新博路、興博十二路、興業十一路、興博七路路段,嚴禁車輛隨意停放,嚴禁超速、超限、超載等違章行為。
(四)對違反園區封閉管理規定三次以上的車輛,兩年內禁止入園;對無視管理制度,擾亂公共管理秩序,造成不良影響的,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關規定依法處理。
請廣大市民群眾自覺配合園區道路封閉管理,遵守交通指引,合理選擇出行道路,確保交通安全。
網友評論僅供網友表達個人看法,并不表明齊魯網同意其觀點或證實其描述我來說兩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