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網·閃電新聞1月6日訊 1月6日,記者從濱州博興縣人民法院獲悉,為確保集資參與人及時了解案件審理進程,切實保障集資參與人的合法權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辦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等有關規定,博興縣人民法院發布通告如下。
本院于2020年12月18日受理該案后,依法向被告人及辯護人送達了起訴書并告知了相關訴訟權利義務。
集資參與人于本通告發布之日起15日內自行協商推選3-5名代表人,并將推選結果于期滿前及時告知本院;期滿推選不出代表人的,本院將依法指定代表人;集資參與人代表人可以向法院提出相關意見和建議,本院將視案件情況決定代表人參加或者旁聽庭審。
聯系人:王法官
聯系電話:0543-2910253
關于案件后續審理情況,本院將在博興縣人民法院網站、微信公眾號及時發布相關信息,請各集資參與人予以關注并相互轉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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