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網(wǎng)·閃電新聞5月6日訊 5月6日,記者從濱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濱城區(qū)大隊獲悉,為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營造良好道路交通壞境,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機動車登記規(guī)定》(公安124令) 的規(guī)定,達到規(guī)定報廢標準的機動車禁止上道路行駛,請將機動車交售給機動車回收企業(yè),辦理報廢手續(xù)。達到報廢標準機動車的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作廢。濱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濱城區(qū)大隊發(fā)布關于報廢機動車輛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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