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網·閃電新聞9月14日訊 9月14日,記者從濱州市惠民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獲悉,惠民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條、第一百一十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一百零七條之規定,對2020年3月16日-2020年12月31日在交通事故處理中依法扣留在惠民縣孫武街道博惠汽車服務中心內的車輛(包括轎車、貨車、農用車、電動車、摩托車、三輪車、自行車)予以公告。
請下列車輛的駕駛人、所有人、管理人自公告之日起三個月內攜帶《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強制措施憑證》、車輛合法證明、機動車駕駛證、身份證明等相關材料到惠民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事故處理科接受處理,逾期仍不來接受處理的,將對扣留的車輛依法處理。
停車場詳細位置:
惠民縣孫武街道博惠汽車服務中心
地址:惠民縣魯北大街(王范公村口北500米路東)
2020年未提車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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