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網·閃電新聞1月30日訊 1月30日,濱州北海經濟開發區付某某因非法銷售煙花爆竹,被依法給予行政拘留三日的處罰。
1月29日,北海公安分局馬山子派出所民警在轄區開展煙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宣傳、排查時發現,村民付某某存在非法銷售煙花爆竹嫌疑,隨即展開調查。
經查,付某某在未取得相關資質的情況下,非法銷售煙花爆竹獲利。案發后,付某某主動投案,對自己非法銷售煙花爆竹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規定,決定給予付某某行政拘留三日的行政處罰,對其違法所得進行追繳。付某某非法銷售的煙花爆竹被依法處理。
執法有力度、執行有溫度。馬上就是新春佳節,北海公安機關決定讓付某某先回家過年,待春節過后再依法執行行政拘留。
網友評論僅供網友表達個人看法,并不表明齊魯網同意其觀點或證實其描述我來說兩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