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網·閃電新聞12月4日訊 12月4日,濱州市政府新聞辦舉行《濱州市地方儲備糧管理辦法》政策吹風會,邀請濱州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黨組書記、局長藺兵川,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新聞發言人董昭旭,介紹《濱州市地方儲備糧管理辦法》有關情況,并回答記者提問。
藺兵川介紹,《濱州市地方儲備糧管理辦法》制定期間,濱州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系統梳理國家、省有關政策要求,全面總結濱州市地方儲備糧管理經驗,強化地方儲備糧計劃、儲存、輪換、動用、監督管理等各方面措施,確保平時備得住、儲得好,關鍵時刻調得出、用得上。
嚴格計劃管理。市、縣兩級糧食和物資儲備行政管理部門應當會同同級財政部門,擬訂本行政區域地方儲備糧規模、總體布局和動用的調控意見,報本級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地方儲備糧主要品種為小麥,口糧品種比例不得低于70%。濱州市城區以及市場易波動地區的地方成品糧油儲備,不得低于15天的市場供應量。財政部門負責保障地方儲備糧的貸款利息、管理費用等財政補貼,農業發展銀行負責安排地方儲備糧所需貸款。
嚴格儲存管理。明確地方儲備糧承儲企業必須是國有或國有控股企業,不得從事糧食商業經營活動。規范承儲企業應當具備的能力、條件以及應當落實的儲存管理職責,建立健全儲備糧承儲企業政策執行情況績效評估制度。實行專倉儲存、專人保管、專賬記載,保證地方儲備糧賬賬相符、賬實相符、質量良好、儲存安全,確保數量、質量、品種、地點“四落實”。推廣應用綠色儲糧新技術、新裝備,改造倉儲設施功效性能,提升節糧減損能力,降低糧食損失損耗。加強信息化建設,具備與省級糧食流通管理云平臺互聯互通、儲備動態遠程監管、糧情在線監控等能力。
嚴格質量管理。《辦法》規定,地方儲備糧承儲企業應當優先收購最近糧食生產季生產的新糧,收購入庫的地方儲備糧各項常規質量指標應符合國家標準中等以上質量標準,儲存品質指標應符合宜存標準,食品安全指標應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限量規定。承儲企業應當定期進行糧食品質檢驗,糧食品質達到輕度不宜存時應當及時出庫。超過正常儲存年限的糧食,儲存期間使用儲糧藥劑未滿安全間隔期的糧食,以及色澤、氣味異常的糧食,在出庫前應當由糧食質量安全檢驗機構進行質量安全檢驗。未經質量安全檢驗的糧食不得銷售出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