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網·閃電新聞12月26日訊 歲末年初 ,為有效應對冬季交通安全風險,化解交通安全隱患,濱州交警扎實開展冬季突出違法行為專項整治,切實提升駕駛人道路安全意識,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為群眾的平安出行保駕護航。
路面執勤 緊盯重點
深入分析梳理轄區內冬季重點車輛交通出行、交通違法和交通事故規律特點,切實織密巡控網絡,充分依托公安檢查站、交警執法站,突出重點路段、時段,緊盯國省道、縣鄉公路關鍵節點、城市和鄉鎮餐飲娛樂場所周邊道路,聚焦一早一晚及周末、節假日等重點時段,形成嚴管嚴查高壓態勢。
嚴查各類交通違法行為
案例一
2023年12月23日22時56分左右,劉某駕駛車牌號為魯E3***V小型普通客車行駛至沾化區濱州市第二人民醫院南門時,被沾化分局利國警務協作區交警中隊執勤民警查獲,經呼氣式酒精檢測儀檢測,體內酒精含量為23mg/100ml,屬于飲酒后駕駛機動車。
劉某被依法處以罰款1000元,駕駛證記12分并暫扣6個月的行政處罰。
案例二
12月24日22時20分左右,李某駕駛車牌號為魯M91***的黑色北京現代小型汽車,沿鶴伴四路由東向西行駛至見埠小區路口時,因涉嫌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鄒平交警四中隊執勤人員查獲。經現場呼氣式酒精檢測儀檢測,體內酒精含量為39mg/100mL,屬于飲酒后駕駛機動車。
經執勤民警核實,李某曾于2011年12月份因酒后駕車被鄒平市公安局交警大隊查獲并給予駕駛證記12分,罰款1000元的行政處罰,此次屬于再次酒駕,其將面臨更嚴重的處罰,目前案件還在進一步辦理中。
案例三
2023年12月23日20時02分,駕駛人李某某, 駕駛魯MCF***7小型轎車行駛至陽城九路路段時,被民警查獲,經呼氣式酒精檢測儀檢測32mg/100ml。屬于飲酒后駕駛機動車。李某某被依法處以罰款1000元,駕駛證記12分并暫扣6個月的行政處罰。
案例四
12月24日晚22時59分許,濱城區大隊五中隊在轄區路段開展例行夜巡時,發現一輛魯MA****渣土車有長達3公里的渣土灑落,嚴重影響國道環境,存在較大安全隱患,執勤民輔警隨即示意車輛駕駛人靠邊停車,要求其立即停止灑落渣土的違法行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條第一款、《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二條第五項,決定對駕駛人李某琪處以100元罰款,并對其進行了批評教育,該車駕駛人承諾立即進行整改,出發前認真做好車輛檢查,做到不超載超限,做好覆蓋措施,防止再次發生類似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