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務教育階段:任何學校都不能以任何方式“掐尖”招生、提前招生、違規招生。嚴禁義務教育學校通過考試、面試或擅自附加其他條件選拔生源;嚴禁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提前招生、跨區域招生、違規預留招生計劃;嚴禁學校私自承諾學生提前入學。所有學校都要嚴格落實“一人一籍,籍隨人走”的學籍管理要求,嚴禁“人籍分離”、偽造學籍、出具虛假就讀證明和無學籍現象發生。
高中階段:普通高中、初中后高等職業教育、高等師范教育和淄博師專學前教育專業只錄取參加初中學業水平考試且考試總成績達到相應錄取分數要求的應屆初中畢業生。嚴禁普通高中學校以任何形式提前組織招生、免試招生、超計劃招生、違規跨區域招生;嚴禁學校間混合招生、招生后違規辦理轉學;嚴禁民辦學校以公辦學校名義招攬生源;嚴禁與社會培訓機構聯合組織以選拔生源為目的的各類考試,或采用社會培訓機構組織的考試結果作為招生依據;嚴禁以高額物質獎勵、免收學費、虛假宣傳、向生源學校和教職工支付報酬等方式爭搶生源;嚴禁招收已被中等職業學校錄取的學生;嚴禁招收借讀生、人籍分離、空掛學籍;嚴禁收取擇校費、與招生入學掛鉤的贊助費以及跨學期收取學費;招生學校不得對學生做出違反政策的承諾,錄取前不得與學生簽訂任何形式的錄取協議;招生學校嚴格學籍管理,不得為未進入錄取數據庫的學生注冊學籍,不得為未報到學生注冊學籍,不得接收被其他學校按規定程序錄取的學生;凡取得普通高中學籍的學生確需轉學的,須達到轉入普通高中學校當年錄取分數線。
濱州市教育局在此鄭重提醒各位考生及家長:
未參加濱州市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的學生、未達到普通高中錄取分數線的學生一律不能被普通高中錄取;市城區普通高中(含民辦)及全市民辦普通高中(征集志愿階段)無志愿,一律不能錄取;不符合縣市區招錄程序的一律不能錄取。任何公辦、民辦普通高中違規招生行為,都可能導致學生因違規招錄被清退或無法進行學籍注冊、不能取得高中畢業證書和無法以應屆畢業生的身份參加高考的風險。
根據有關文件要求,普通高中不能跨區域招生,外市不能招收濱州市初中畢業生,不能建立普通高中學籍;需要去外省建普通高中學籍的需要提供符合外省招生地招生政策的相關佐證材料,否則不能建籍。
希望廣大考生和家長增強風險防范意識,按照招生政策選擇相應學校就讀,不要相信任何機構、個人提供的高中招生信息和所謂的“承諾”。
在孩子入學報名或高中錄取期間如有任何疑問,請廣大學生及家長關注濱州市教育局微信公眾號或向相關部門電話咨詢。
義務教育招生、普通高中招生咨詢監督電話
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咨詢監督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