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齊魯網
2019-03-15 11:09:03
齊魯網濱州3月15日訊 濱州的吳憲忠先生今年整五十,離婚之后一直單著。去年四月份,吳先生迎來了愛情的“第二春”,經過婚介征婚,他找到了媳婦,并且迅速辦婚禮、登記。
有多迅速呢?認識僅七天,倆人就結婚了。愛情來得太快就像龍卷風,只要倆人看對了眼,閃婚又如何呢?可吳先生沒想到,愛情走得太快更像龍卷風,新婚之后不過五天,媳婦就不辭而別。
半路夫妻磨合起來不容易,難道是夫妻倆鬧了什么不可調節的矛盾?吳先生搖搖頭,他堅信,這是一場有預謀的騙局,自己被騙了。
首先,吳先生發現,媳婦走不是空手走的,自己買給媳婦的三金和手表,還有6萬6千塊錢的積蓄也跟著沒了蹤影。其次,吳先生發現,自己的媳婦竟然有兩張身份證,而用來跟自己登記結婚的那張身份證,是無效的。
吳先生告訴記者,媳婦的兩張身份證,一張是內蒙古的,這張是能正常使用的;另一張是無棣的,這張是已經注銷了的。當時,倆人辦理結婚證,媳婦就是用的無棣這張已注銷的身份證,而她的戶口本在一年前也注銷了。
面對這種情況,吳先生很困惑,身份證不是媳婦真實在使用的,那和自己結婚的那個人,真實身份到底是啥?另外,如果證件是已經注銷的,那倆人怎么能領出結婚證來呢?
記者和吳先生一起來到了濱州市濱城區婚姻登記處了解情況。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女方結婚登記時所用的身份證,在注銷之前確實是一張真實的身份證,按照規定,他們應該給倆人辦證。至于這張身份證是注銷了還是無效了,因為他們這邊沒有公安系統的信息,無法查詢,所以就正常給倆人辦了證。
隨后,記者又和吳先生一起,來到濱州市開發區分局杜店派出所咨詢。民警解釋說,女方用的身份證信息是她本人的真實信息,發生這種情況的原因,可能是在戶口變遷的過程中,產生了新的身份證,老身份證也留在了自己手里繼續使用。
這樣說來,吳先生兩口子的婚姻是合法有效的。吳先生說,自己媳婦的電話打不通,人也不知道在哪。都快一年了,自己的錢拿不回來,連想離婚都離不了,真是鬧心。俗話說一日夫妻百日恩,不管倆人有什么矛盾,都應該當面說清楚,現在吳先生的媳婦躲著不露面,算怎么回事呢?
同時,事情到底如何,記者也不會聽一面之詞,希望吳先生的媳婦能早日現身,把事情說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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