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網·閃電新聞2月17日訊 周所周知,無證駕駛害人害己,在未取得駕駛證時是不能駕車上路的。正月十五元宵節,陽信一小伙兒在駕車去接女友路上,因為車輛未投保且無證駕駛被執勤交警查獲。
2月15日上午10時許,在233國道堤口劉路段執勤的民警接到指令,一輛魯E黑色SUV未投保正向執勤地點行駛過來,請注意攔截。3分鐘后,執勤民警在路口加油站發現了嫌疑車輛,并立即進行了攔截。
車輛被攔停后,民警多次敲門要求男子開門下車接受檢查,車內男子拒不打開。隨后,民警向指揮中心報告請求派出所出警支援,車內男子無奈只好打開了車門。
經查,男子李某所駕駛的車輛不僅未投保,而且還是無證駕駛。經了解,正月十五元宵節一大早,李某駕駛車輛去接女友,以為過節期間不會有交警查車,所以就抱著僥幸心理開車上了路,沒想到在即將到達女友家的路上還是被執勤交警現場查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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